李仪光神色一动,她抬眼看去,有着若虚若实的马影的琉璃球被五根纤长的手指牢牢握着,她自然地站起身,衣袖落下遮住半只手。
“放肆,你这个柴家的家奴好生无礼,”赤溪怒视着来人,挡在李仪光身前,“厅堂也是你能随随便便闯进来的吗?”
马得宝大大方方地抬头打量着李仪光,往常在外院效力的他不是没有看到过这位准夫人,但到了此等危机时刻还能镇静如斯的女人,倒是第一次见。
他面上故意流露出几分嬉皮笑脸的模样:“小公爷让奴留下来听从您的使唤,那奴自然是未来夫人的家奴了。”
赤溪的脸涨得通红,依她看来,没有哪家门阀的家奴会如此无礼的,也不知道离开的姑爷柴绍留下这么个人,是不是想折磨自家小姐。
李仪光扫他一眼,没有漏掉那些许的破绽:“既然口口声声称做是我的家奴,何必再遮遮掩掩地讲什么朔望日,此番刁奴行径倒像是想做我的主了。”
胡朝有规定,五品以上的文武官需每日上朝,而九品以上的文武官则需参加朔望日的大朝,柴绍不多不少正好是六品的左千牛备身。
即便不是京官,柴绍也需要去首府参加小朝会。
李黎起兵在四月初,今日已是四月十一日,望日便在四天后,也就是说若是上朝缺席,柴绍定然会被人查出不在家中。
六品武官私自出都城,这可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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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多想一步,会发现危机远没有给人留下片刻喘息的时间。
要知道李黎起兵的消息决计不会晚于望日传到洛阳,更有可能信使早已八百里加急奔赴了皇城,所以,他们离开的最好时间应当是今晚。
马得宝不老实,但李仪光却没有生气,哪怕这个提醒回回绕绕,却好过作为夫君的柴绍,后者离去前可没提示过她这些。
也不知是没想到还是没打算说,作为家奴被留下来的马得宝更不可能被柴绍托付这个任务,那就只能是此人有了自己的想法。
李仪光可不想被个有私心的家奴牵着走,她走出厅堂的大门,看着黑黢黢的院子里站着的十来个人,问道:“柴绍竟然给你留了这么多人?”
话里话外便是万分不信那准姑爷了。
被断了话头的马得宝眼神一暗,声音中却带了三分笑意:“夫人料想得不错,院里这些人都是奴在大兴城里结交的兄弟,虽然看着大大咧咧,但个个都是老实人呢。”
赤溪瞠目结舌,这十来个大汉哪看得出来老实的,从那呼之欲出的肱二头肌吗!?
如果李仪光能听到赤溪心里在想什么,她一定会回答道:肯定不老实,但一定本分,要不然马得宝一个人估计压不住这群家伙。
而以她行伍多年的经验,也能判断出这帮人身上没有什么血气,但能在短短半天内被马得宝拉来做这掉头之事,估计也算马得宝的亲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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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夫人没有异议,那我们立时便可动身了,奴瞧过了,马房还有一辆马车,还请夫人和赤溪姑娘收拾行囊上车。”
李仪光摇头:“不坐车,我们骑马,坐车太慢,还有车辙印,太容易被发现了。”
马得宝提出异议:“骑马去太原的路程未免太长了,女眷定当吃不消,更何况我们也没有几匹马,这几个兄弟总不能跑着去吧。”
女人家想得总是太过简单,马得宝有些焦躁地看了眼天色,有一抹忧虑让他松不下神经。
“我们不去太原。”李仪光心平气和地走向马房,“马匹也不会不够,因为只有两个人需要骑马。”
“什么?不去太原?”马得宝和赤溪同时惊诧出声,马得宝快走几步拦下李仪光,三个人站在转角形成对峙之势,“乱世之际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徘徊,可算不上好事。”
“谁说我要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了。”
李仪光眼神明亮,如果说柴绍的眼里有野心的火光,那么她的眼里便有更亮的日芒:“我们去鄠县!”
她的手下意识地按在腰侧:“马得宝,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要么,带着你那帮手下留在这里分批遣散仆从,柴绍不是个好主子,我总得在这即将到来的乱世助他们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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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座府里剩余的东西随你们变卖。”反正能带走的金银首饰都被柴绍打包了,藏起来的一些银票也被李仪光塞进了衣服内袋,带不走的物资干脆做个人情。
这些化作水滴融入大兴城的老仆日后说不定能带来点什么帮助。
“另一个选择,你跟我一同上路,你的手下留在这里做我吩咐的事。”
马得宝狠厉地盯着她,咧开嘴嗤笑道:“夫人好大的志向,可一个女人在路上,随便来个山匪都能把你当做盘中餐给吞了。”
李仪光无意辩解,估摸着不能再继续纠缠下去浪费时间了,她转身继续走向马房:“那你便骑马跟着我上路,柴绍不能给你的东西,我给。”
赤溪亦步亦趋地跟上去,她回头瞅了一眼马得宝,后者站在那里像根面无表情的柱子,然后转回来问道:“小姐,那我呢?”
“我不想离开你,”她红着眼说,“我这辈子就没离开过小姐,小姐去哪我就去哪,而且我也不放心那个刁奴一个人跟着你。”
身后的脚步声往反方向离开了。
“刺啦”一声,李仪光撕开手臂上宽阔的袖子,把它绑成胡服的样式:“赤溪,跟着我,会很苦很累的。”
“你知道我在哪几处藏有金银,留在长安好好活下去,等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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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的回复是撕开袖子,用一模一样的方式绑起衣袖:“我不怕苦也不怕累,这几日的小姐眼里有光,我想看着您一直高兴下去。”
李仪光停下脚步,神情复杂地看着自己的贴身婢女,摸了摸她软乎乎的脸:“我也希望你能一直高兴下去。”
马厩里马儿的嘶鸣不时响起,动物在危机这方面总是比人要更加灵敏,它们不知道什么是黑云压城城欲摧,只知道咴儿咴儿。
“赤溪,去把我的刀拿来。”李仪光支开她,独自进入马厩。
“在床下的匣子里,然后带两件换洗的衣服,动作要快,我去马厩备马。”
柴绍那狗日的家伙就没留下一匹好马,年轻的那匹病恹恹的,有力地喷洒着鼻息的却也无法掩饰它上了年纪的事实。
若真要用这两匹马拉车,拉一半怕不是要人拉马车。
李仪光从腰带里掏出她刚刚塞进去的琉璃珠,夜色里这颗浑圆的珠子泛着淡淡的荧光,不需要用任何的照明工具就能看清上面的图案。
大概是匹马。
她的绘画天赋没能点亮,但鉴赏水平还算过得去,这幅有细小星光点亮的简笔画,明显是匹立着嘶鸣的高头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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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微微用力,心里刚产生使用的想法,便看见琉璃珠光芒大作,星光点点汇聚成一匹矫健的骏马。
【照夜玉狮子】
【“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那马一日能行千里,来自西域。”】
这匹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色毛发存在的白马,正活生生的出现在李仪光的面前,修长的脖子上马鬃嚣张地蓬着,一双灿金色的眼眸充满着野性。
“玉碗盛来琥珀光。”李仪光称赞道,这句诗是她从幽魂记忆中听见一个醉酒的诗人吟诵的,虽然原意是称赞美酒而非骏马,但美的事物总是相通的。
白玉般的骏马搭着灿金色的眼眸,她一时之间竟只能想到这句诗。
“好马!”走进马厩的马得宝称赞道,“洁白如玉,再看这矫健的肌肉,玉碗盛来琥珀光,是它的名字吗?”
他摩挲着自己的下巴:“这名字还挺长。”
李仪光无语回道:“没有人会给一匹马取这么长的名字的,这是一首诗,是一个叫李白的人写的。”
马得宝寻思着这个姓李的,怕不是李氏家族里的哪个旁支子弟:“我不识字,你同我说了也是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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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家奴是不允许擅自识字的。
“那它叫什么名字?”马得宝走上前去,想伸出手轻轻抚摸马脖子,却被毫不留情地探头咬了一口,要不是他躲得快,估计就要留下一个血印子了。
可别看马这种动物是吃草的,那几个大门牙咬起来还挺锋利,马得宝眼睁睁瞅着这匹对他毫不留情的马转头就凑过去蹭李仪光。
“照夜白。”
旧时给马儿取名一般都是二字,如赤兔、的卢、绝影,但在胡朝,给马取名都以三字为主,最后一字代表马的颜色,比如说远在晋阳的李崇君,此时骑着的便是他的爱马什伐赤。
“这马还挺认主的。”马得宝撇了撇嘴,总感觉手痒痒的,想试探着去摸一把,“照夜白,可不是白的把夜都给照亮了么,夫人这名字取得真好。”
李仪光从旁边马槽里摸过一根马草塞给它磨牙,口中则回道:“家畜若不忍主,那便只能称之为畜生,还养它作甚。”
马得宝笑呵呵的,也摸了根马草逗它,但照夜白坚决扭头不肯吃他喂过去的草:“前院已经分配下去了,大家伙能带上的都带上先离开,至于大件家什,过几日再悄摸进来变卖。”
赤溪也正好背着两个包袱跑过来,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匣子,她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看见这匹玉一般的马,惊呼一声:“小姐,这马是何日来的呀?”
李仪光面不改色道:“自然是早就有的,不然你以为今日下午出去便真的是去吃那道细丝豆腐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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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恍然大悟道:“还是小姐想得周到。”
她把手里的匣子递过去,李仪光没有直接打开匣子,而是就着那根牛皮带直接背在了身上,示意赤溪骑上那匹还算健康的老马。
一阵嘈杂的声音由远及近,昏暗的前院更是有火光燃起。
李仪光暗道不好,急忙扶着赤溪上马,自己则纵身翻上照夜白,马得宝的马早就等在偏门:“不好,我们快走,先出城再细谈。”
二人纵马穿过偏门,马得宝最后一个小弟松开麻绳匆匆消失在夜色里,三人并作一列,领路的李仪光和断后的马三宝共同把赤溪护在中间。
马得宝低俯下身,侧头看了眼身后,目前还没有追兵跟上来:“再快点,夫人,我们天亮之前必须出城。”
早已过了子时,宵禁的街上空无一人,只留哒哒的马蹄声在街上回响。
造反的初体验是怎样的?
李仪光:谢邀,人在皇帝老巢,开局一匹马,刺激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