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С˵ > 南府有卿 > 第9章  消失的商人
    乙巳年三月廿七,未初

    闫度扛着大刀,领着车队浩浩荡荡地往沙阳开去。

    金州的天儿一如既往的奇怪,明明方才还是晴空万里,这才一炷香的时间,天空就被乌云塞了个满当,沉闷的天气让呼吸都变得沉重。

    他眯着眼睛望向远方,沙阳那条高大的老犬已映入眼帘。不知为何,一看到这株梧桐,他顿时觉得耳聪目明,腿脚轻盈,车队行进的速度都变快了不少。其实他并不相信那个荒诞的传说,只觉得是多年离家之烦闷,在即将结束前的释怀。

    先前同闫度一同搜索客栈的壮汉贼兮兮地跑到他身边,左右张望,也不知在害怕些什么。

    “老大,你说萧敬山上哪儿去了?”

    这个呆子名叫赵无忧,嘴里吐出的言语总是像三岁孩童一般,闫度并不想搭理他

    “不知道。”

    “你说他会不会跟瘸子一样,被人抹了脖子?”

    “蠢货,你胡说什么东西?”

    闫度狠狠给了他一拳,壮汉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捂着手臂连连哀嚎

    “你下手咋这狠?我就随口一说罢了。”

    “萧家主是难得的东家,咱们都指着他吃饭,你这白眼的蠢猪还咒着人死?”

    壮汉不服气地反驳道

    “你说他去忙自己的事儿,可这都多久了?怎么会一点音信没有?不是被人抹了脖子还能是什么?咱们在庆城呆了那么久,这吃住拉撒全是自己掏钱,回去了还不知道找谁要呢……”

    闫度的头此时红得像是一颗熟透的番茄,他二话不说摆下肩上的长刀,吓得壮汉赶忙逃到了车队另一侧,再也不敢靠近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

    马夫、伙计似乎并不觉得奇怪,只笑呵呵地看着抱头鼠窜的壮汉。

    闫度把牙咬得嘎嘣乱响,恨恨地看着对面的白痴,心中不停劝自己冷静:妈的,等到了沙阳,老子非得换了这个蠢货,走一趟不知折老子多少阳寿。

    他长呼一口气,试着平复自己的情绪,直到翻涌到面部的怒气悉数散去,才把长刀重扛回肩上。

    从初九到廿七,萧敬山宛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起初庆城尉还信誓旦旦地说他派出的护卫是整座城池最为精壮的汉子,莫说是关外,就是去到陈王的金鸮大殿也能全身而退。

    按理说几人早该回程,但北边却没有任何消息传来,庆城尉慌了神,又差人去各处寻找。若是太平年间,这根本不算是什么大事,可如今草寇横行,又有陈国人逃窜入境,外头的混乱让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直到前日,庆城尉面色铁青地踏进了官栈

    “萧敬山没有去到曹承大营,他最后出现的地方是曲风关。”

    大家收到消息都很是紧张,萧敬山平时穿金戴银搞得好不气派,不说什么盗寇土匪之流,就是被心术不正之人麻翻身子,盗走财物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东家杳无音信,张姚又擅自离队,闫度在官栈呆得实在烦闷,干脆报了城尉,带着一帮弟兄先行赶往沙阳。

    闫度懊恼地揉了揉自个儿的光头,又想起了家中的妻儿。自他下山定居沙阳后,在襄水沿岸和妻子相遇。妻子父母双亡,只靠些旁人看不上的杂活儿糊口。

    可能孤儿和孤儿之间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闫度每每在江边散心,总是能看到那道娇小瘦弱的身影。

    或许是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坚韧不屈吸引了闫度,亦或许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与正值青春的少女两情相悦。

    总之两人很快定下了终生,没有八抬大轿,没有十里红妆,甚至没有门前的红纸,只有半根蜡烛,一碟花生,一盘从寺庙里“借”来的贡果,在妻子家中,两人拜过天地便算是完婚了。

    妻子那间破烂的小屋也成了闫度的家,婚后闫度四处找寻活计,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镖局的掌柜,从此便成了一名镖师。在众多商人中,萧敬山出价最高,并且愿意提前付出部分薪酬,这一切的代价便是这条极为危险的旅途——从金州到陈国,再到京城,大多数镖师或是顾及小命,或是能力不济,但急需用钱的闫度顾不得这些,他只想给妻子更好的生活。

    老实说萧敬山是个很好的东家,出手阔绰,从不亏待手下的任何人。每次归来他都会额外掏出一笔不小的赏金,平日若是这些弟兄有了难处,只要开口,他从不推辞。

    萧敬山如今突然失踪,闫度首先操心起以后的生计。这并非是他不知恩情,而是家中幼子得了一种极为怪异的疾病,光是抓药,一年下来就得花掉不少金银,没了那位腰缠万贯的东家,一家三口的日子定是难过异常。

    闫度忍不住瞟向车队,被人看到后又急忙收回目光。

    这些陈旧的车子和木箱只是掩人耳目的小手段,里头其实装着满满当当的金羽。只消取出一枚,便足够儿子抓上两年的药。四枚则足够一家三口滋润地过上五年。

    若是搬走整整一箱……

    秃子贪婪的眼神再次扫过,这次没人注意到他。

    闫度只需要把这些东西送到萧府便算是交了差,除了自己和萧敬山,没人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钱。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等吧,再等等,等到下月初,若是萧敬山再无音信,便去萧府“借”些金银来用。

    老东家我也是生活所迫,你千万莫怪。闫度如是想着。

    不多久,一行人便走到了沙阳城外,闫度抬眼看了看那株梧桐,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端坐在树下,面前是用几根朽木支起的摊位,破烂的旗子随风飘扬,上书“神机妙算”。

    虽然相去甚远,但那老头儿依然朝着众人挥舞枯瘦的手臂,分明是在招揽客人过去算上一卦。车队里的弟兄或是不屑,或是嗤笑,总之没有一人愿意过去送出自己的血汗钱。

    两年来的长途跋涉让众人身心俱疲,此时此刻都只想回到家中,或是看看孩子,或是亲热亲热婆娘,谁愿意坐在城外听一个老头儿瞎掰扯。

    此时的阳光终于穿透云层,将一束柔和的光芒射向人间,不偏不倚地正好打在老头身上。

    那老者见无人应声,又抚过苍白的胡须,微笑着看向众人。闫度感觉有些奇怪,沙阳什么时候有个会算命的老头儿?

    “闫镖头。”

    城门卫看到秃子,热情地打着招呼

    “赵无忧,你把东西送到萧府去。”

    赵无忧站得远远儿的,心有余悸地看了看秃子的大刀。

    闫度看这呆子觉得有些好笑,双手持刀就要去追他,赵无忧怪叫一声,头也不回地冲进城去。

    秃子哈哈大笑起来,回家的感觉着实是舒服,去他妈的镖头,去他妈的掌柜,去他妈的东家,老子现在想他妈干嘛就他妈干嘛。

    “好好干,回头请你喝酒。”

    闫度拍拍守卫的肩膀,客套两句,随后悠哉悠哉地进了城。

    沙阳一点儿不同于庆城的萧瑟,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行人穿梭于熙熙攘攘的街道,看看东家,瞅瞅西家,有了中意的物事便叉着腰开始讨价还价,时而挑了瑕疵,时而嫌弃成色。老板面红耳赤地反驳,时而“如假包换”,时而“供不应求”。

    闫度掂了掂怀里的银羽,足有五枚之多,这是临出发前妻子塞给自己的,所谓“穷家富路”,正是如此。而这一路吃喝都由萧敬山出钱,闫度也没什么特殊活动,这五枚银羽自然而然地省了下来。

    闫度漫无目的地闲逛,游走于琳琅满目的摊位之间。人们看到这风尘仆仆的大刀凶神,自觉地闪出一条宽阔的通道。他不去管四周投来的怪异目光,只是自顾自地挑选着给妻子的礼物。

    突然间他的眼底闪过一丝耀眼的光芒,让他有了些许恍惚,那是一条不知什么材质的吊坠,雕作鹦鹉的样式。

    正巧此时有个年轻男子也看上了这幅吊坠,正要拿起问价,闫度仗着速度,一把抢到手中,那男子不爽地啧了一声,攥紧了拳头,正欲开口质问,怎料一抬头便是明晃晃的刀口,又对上闫度那双阴冷的三角眼,男子慌忙赔笑,提起裤腿一溜烟地逃走了。

    吓走了旁人,闫度慢悠悠地开口问道

    “你这首饰怎么卖?”

    那老板也不是个好惹的主,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八枚银羽。”

    做工精湛,确实值这价钱。

    “什么破东西?给你五枚都算是开恩。”

    老板微微一笑,把脸凑近了些,神秘兮兮地说着

    “您猜这是哪儿的东西?”

    “哼,老子哪儿没去过,不就是个陈国的破首饰,还拿这个唬我?”

    老板有些惊讶,他没想到面前这个破衣烂衫的秃驴能一眼看出来,不由得高看了他两分

    “您只说对一半,这东西是陈国的没错,但可不是什么破烂。”

    “哦?”

    “曹将军去年秋天大败陈军,而陈军的将领名叫阿阳阆,这东西,他的。”

    闫度不屑地撇撇嘴

    “那又怎样,说到底还是个首饰,你敢卖这些价钱?”

    老板又凑近了些,几乎碰到了闫度的耳朵

    “陨铁,阿阳阆祭祀的宝贝。”

    闫度大惊,瞪着笑眯眯的老板,一脸不爽地把这吊坠甩到了一边。老板见状又补充了一句

    “并非血祭,而是翠神的小祭,不过陨铁是货真价实的,阿阳阆可是个顶有钱的主儿。”

    “哼,我凭什么相信你,你说不是就不是?”

    老板捡起吊坠,指着上头一抹青色的印记,随后递给了闫度。

    “翠神不喜欢鲜血,不过是折些花草点缀的小祭祀,带上它便会受到翠神的赐福。”

    闫度这才注意到那一抹青色的痕迹,似乎和这坠子融为一体。

    他确实听说过翠神的祭祀,一般极少,只有大灾之年,陈国人才会进行这种祭祀,翠神大概是所有神明中最为仁慈的吧。

    “四枚银羽。”

    “这可是陨铁的,您出七枚我都不卖。”

    “五枚,算是心疼你费这么多口水。”

    “七枚,真是不能再少了,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搞得到的。”

    闫度丢下吊坠,一言不发地转头离开。

    “欸欸欸,回来回来,六枚,六枚。”

    秃子并没停步,老板倒是有些焦急,这东西碰上个识货的才能卖出去,若是沙阳城里这些土鳖,哪里能认出这东西的珍贵?错过了这秃驴,怕是一枚银羽都卖不到咯。

    “五枚五枚,五枚给你,算是交个朋友。”

    闫度见他慌张不已,知道这场较量已经结束,但他并没有收手的意思,依然自顾自地向前走去,不过却有意放慢了脚步。

    老板咬咬牙,恨恨地盯着这该死的秃驴,权衡利弊后,快步跑上去拉住闫度。

    “四枚,四枚,你说四枚就四枚。”

    闫度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从怀里掂量出三枚亮闪闪的银币,叹了口气

    “你给的价格不错,可惜我带的银钱不够……”

    老板涨红了脸,朝着闫度竖起了大拇指

    “好好好,您算是给我开了大眼。我经商这么多年,头回见到您这样的人物,三枚就三枚,不许变卦了。”

    闫度摆开手掌,亮出三枚银币,老板把吊坠挂在他手指上,一把夺过银羽,快步跑回了摊位。闫度得了便宜,心情大好,哼着小调扛着大刀朝家里走去,他似乎已经看到妻子脸上的笑容了。

    闫度又回头看了眼老板,发现那人正啃着银币,明显是不放心这秃驴的信用。两人对上眼神的瞬间,老板迅速抹开脸盘,不愿多看他一眼。闫度哈哈大笑,这些商人其实蛮有意思的,眼里只认得钱。

    平时若是买些两三枚铜羽的小物事时,他也喜欢这样砍价,倒不是因为在乎几枚铜币,而是单纯觉得这样好玩儿。他跟着萧敬山走遍大半个襄国,最有趣的事情便是拎着大刀到处调戏商人。这么多年过去,他发现不论是陈国还是襄国,不论是东南西北还是大城小镇,所有商人砍价的话术统统一样,不是“交个朋友”就是“下次多照顾生意”,活像是此时闫度手中的鹦鹉。

    他抬头看了看家的方向,小心翼翼地把吊坠藏进怀里。

    迎着午后灼热的光芒,跟随太阳的脚步,甩着袖子,大步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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