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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交谊舞和女团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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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日后,舞会如约而至。

    临近傍晚,程家佣人热火朝天的准备着,舞会在晚上,客人还未到。

    许灼华的禁足被程夫人解了。

    程夫人是什么心思,许灼华一猜就猜得到,她不喜欢自己,觉得从尼姑庵里出来的乡下丫头,绝对不会跳时髦的交谊舞,更别说是华尔兹舞曲。

    也不说教教她,不是等着她出丑还能是什么?

    许灼华可不在乎,她换上了程家准备的洋装裙子,把头发攒成一个丸子,还给自己化了一个极其张扬的妆。

    这时候没有碎钻或者是亮片,她就用碎金箔贴在眼周。

    在佣人的眼里,许灼华就差那个招魂棍,就能在门口跳招魂舞了。

    大家都觉得邪门,不敢接近许灼华。

    程夫人看了她这身装扮,差点眼前一黑,她虽然想看许灼华出丑,但不想她丢程家的人。

    “你脸上是什么东西?还不快去擦掉!”

    许灼华没动作,“夫人,我脸上是金箔,显得我多有钱啊!”

    程夫人皱眉,“程家不差你那一张金箔,赶快擦了去。”

    许灼华不想擦,这可是她做了两个小时的妆造,全是她的心血,她一点都不想动。

    僵持之际,佣人进来,“夫人,督军回来了。”

    程夫人看了许灼华一眼,作罢,转身出去了门。

    许灼华也跟着出去。

    来程家十天了,还没见过督军的面。

    督军程裕光,东州起家,杀了老东家,带着军队从东州杀到新海城,在洋人手里夺了一块地,成为南方极具代表性的军阀势力,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北洋政府背景的军阀。

    其眼光之深远,手段之狠辣,许多人都望尘不及。

    历史书上对他的描写不多,只说其参与了斗争,后来落败,带着全家逃亡阿美莉卡。

    许灼华却觉得,乱世里出英豪,程裕光长于权谋数术,算是妥妥的白手起家之典范。

    要见这样一个人,许灼华不免有些紧张。

    程公馆门口缓缓开进来一辆长得像是火车头一样的奥克兰汽车。

    车门打开,程裕光低头下车,其身材相当高大,身段十分潇洒,穿着军装盛气凌人,一张红润凛冽的长方脸,黑压压的眉毛下,一双眼睛锐利如虎豹豺狼,不怒自威。

    程裕光没有往台阶上走,伸手揽住了程夫人,亲昵地用下巴在程夫人的肩膀蹭了蹭。

    许灼华一双眼睛如受惊的小鹿一样看着程裕光。

    程裕光声如洪钟,带着一点破锣子般的嘶哑,“这是恕华吗?”

    许灼华低头轻轻回道:“督军好。”

    程裕光爽朗一笑,“不错,胆子还挺大。”

    因为没有哪个小姑娘敢站在程裕光的面前说话不哆嗦。

    车的另一边跳下来一个穿着洋装的姑娘,长得跟程夫人有七分相似,很高傲,头发用丝绸发带绑着盘起来,很漂亮,很时髦。

    程文筠踩着小高跟走过来,看着许灼华的装扮,好奇地打量着她。

    程夫人介绍道:“文筠,这是东州许家的姐姐,赶紧问好。”

    程文筠虽然看起来高傲,却是个软软的萌妹音,“许姐姐好。”

    许灼华点头致意,“文筠妹妹好。”

    然后程文筠揽住了程夫人的手臂,“娘,爹说今天是您为了庆祝我生辰特意办的舞会,您对我真好。”

    程夫人笑得温柔,“这是奖励你把老爷子照顾得那么好。”

    看着母女俩亲昵的动作,还有程裕光脸上和善的笑,许灼华觉得有点酸。

    不过宾客渐至,络绎不绝,许灼华也没时间伤心难过了。

    因为大部分人的脸,她都不是第一次见,这些人都是曾经出现在历史书上的。

    她曾挑灯夜读,背过这一个个名字。

    他们的贡献,他们的生平,背书时只觉得文字太长,当这些人活着从她身边走过去,带起一阵微风,让许灼华的心泛起不一样的感觉。

    也许书中寥寥几笔,并不能讲述出他们的风貌和精神。

    她脑海中的历史变得鲜活,不再是冰冷的文字,活灵活现,甚至于他们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都让许灼华深深迷恋。

    开场舞由今天的主角程文筠献上,她的舞伴就是自己的哥哥程牧昀。

    两人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双臂搭在对方的身上。

    灯光打在程牧昀的身上,黑色的西装却似是用银丝点缀过,闪着细小的光。

    程牧昀的身材很好,许灼华觉得怎么看也看不腻,他的舞技也很棒,张弛有度,带领着程文筠,像坚挺的树又像伟岸的山。

    怪不得他说要教自己跳舞,原来是真的会。

    只是历史书上从来没写过。

    一曲完毕,真正的舞会开始了。

    程裕光携程夫人站在正中央,缓缓摇动身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

    灯光摇晃,人影浮沉,乐声弥漫,酒香四溢。

    程牧昀本想走向许灼华,半道却被罗云樵拉到了舞池中,迫于罗大小姐的面子和程夫人警告的眼神,程牧昀不情不愿地搭着罗云樵跳起交谊舞。

    许灼华正百无聊赖地玩手指,一抬头,看到程牧昀和罗云樵勾肩搭背地在一起,瞬间心情大好。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啊,不对,女追男隔层纱,罗云樵长得漂亮家世又好性格还好,只怕没有男人会不喜欢吧。

    真好,罗云樵这么给力,计划已经成了一半多了,有时候一个好队友,事半功倍!

    许灼华开心的样子被程牧昀尽收眼底,他微眯眼睛,一不小心踩了罗云樵一脚。

    时间差不多了,许灼华拉着杏花的手往内厅走去,忽然撞上一个厚实的肩膀。

    陈鹤德端着酒杯回头,居高临下地看着许灼华,眼神很冷清,吓得许灼华一个哆嗦。

    要了命了,程夫人怎么会请他?

    看着许灼华身上的洋装,陈鹤德的眼神温和一闪,迅速归为平淡,“许小姐怎么不去跳舞?”

    许灼华皱了皱眉,“我不会,陈副署长不也是没去?在这里喝闷酒?”

    陈鹤德扬起酒杯一饮而尽,“鄙人粗俗,欣赏不来这些洋人的玩意儿。”

    “我还有事,不打扰陈副署长了。”

    许灼华转身离开,她用脚后跟想就知道陈鹤德在愁什么。

    那天在百乐门查鸦片,八成是查到胡茉莉身上了,而胡茉莉身后有众多大佬撑腰,虽然陈鹤德不怕这些大佬,但是有一个人他不得不忌讳。

    那就是胡茉莉的同门师弟梅鹤鸣。

    梅鹤鸣小时候家境贫寒,为了能吃饱饭,被卖到戏园子里,童子功很苦,但凡有一点办法,没人会把四五岁的小孩子送去吃苦。

    胡茉莉比梅鹤鸣年长七八岁,身为师姐,经常照顾梅鹤鸣,相当于梅鹤鸣半个娘。

    动胡茉莉就是要梅鹤鸣的命。

    所以陈鹤德才左右为难。

    许灼华站在留声机前,把这些想法使劲晃出去,反正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这些事情都会发生,就算她想管也管不了。

    还不如放平心态,自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音乐停了,人们都停下休息,散开之后舞台就空了出来。

    就在宾客们交谈的时候,忽然响起一阵音乐声。

    此声鼓点密集,牵动人心。

    许灼华慢慢走到舞台中央,推着杏花的肩膀。

    低下的人切切私语,两个官太太拉着程夫人的手臂,“时景,这是你安排的?”

    程夫人嘴角牵出一丝微笑,故作为难地说:“这是督军在东州旧友的女儿,来家中小住,觉得舞会热闹,非要表演个在乡下学的舞。”

    许灼华猛地把身上碍事的裙子撕开,露出里面清凉的衣服。

    修长的腿被白色丝袜包裹着,穿着一条黑色的亚麻短裤,脚踩一双红色的俏皮鞋,身上的泡泡袖衬衫解开了一粒扣子。

    女眷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天啊,时景,连百乐门的舞女都不这样穿。”

    程夫人咬紧后槽牙,紧锁眉头,这样穿真是太丢人了。

    台下的罗云樵站在程牧昀的身边,看着许灼华的打扮,捂住嘴巴,“许小姐还真是乡下出身,东施效颦,过犹不及。”

    程牧昀没有说话,双眼紧紧盯着站在杏花身后的许灼华。

    一声炸响,许灼华从杏花身后妩媚地探出头,似是充满魅惑的狐狸精一样抓住在场男人的眼睛。

    一边唱一边跳,节奏感极强,身体韵律、抖动,波浪动作。

    每一个舞蹈动作都在挑战在场所有人的三观!

    过于前卫大胆!

    台下的人皆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台上的两人,杏花的动作越来越小,许灼华却嗨了,动作越来快。

    她喜欢跳舞,她本来就是许灼华,不是许恕华,做不来沉默寡言的小姐,只能做这些人眼中离经叛道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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