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С˵ > 重生救赎,狩猎致富宠爱小娇妻 > 第14章  发现野猪群
    至于庄必凡,他是村里有名的守村人。

    庄家与李家关系甚秘,他爷爷和老爹先后跟着李老爷子和李国忠的赶山打猎,是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亲密战友。

    庄必凡在很小的时候发过一次高烧,导致他反应有点迟钝,人也有点憨。

    看上去还有点不灵光的样子,但他绝对不是傻子。

    他天生神力,力大无穷,三四百斤的东西说拿就拿。

    因此村民都喜欢找他帮忙,凡是有出力的地方,肯定少不了他的身影。

    但他从来不求回报,有时还会被那些小心眼的村民恶意欺负。

    听之任之,一笑而过。

    再加上母亲去世,父亲思念成疾,已经有好多年不打猎了。

    因此,父子二人就成了四坪村人尽皆知的大小光棍。

    不过,庄家有一张祖传的牛角弓,足足有二十担力。

    庄父曾经凭借这张弓在十里八乡闯出了神射手的称号,还与李国忠组队,两人成为最要好的搭档。

    如今,牛角弓传到庄必凡这一代,不带去打猎实在太可惜了。

    杨球娃拍着胸脯保证道:

    “天哥放心,明天额就把那个憨憨带过来,咱们好好合计合计。”

    “行,那就这么定了,明天下午咱们再碰头。”

    一切安排妥当,已是三更时分。

    李天元回到家中,又整理了制作了几个捕兽夹和套圈,这才上炕睡觉。

    ……

    一夜无话,转眼便是第二天。

    天还没亮,李天元就扛着枪,带着杀猪刀上山了。

    一路走来,他竟然没有遇到一只猎物。

    昨天下的套圈和兽夹要么被损坏,要么就毫发未动。

    “这不符合常理啊,我用的铁丝虽然套不住野猪和豺狼,但套野兔和野鸡这些小动物还是没问题的。”

    李天元捡起损坏的铁丝仔细查看。

    套圈的另一头还在树杈子上绑着,另一头则被暴力扯断。

    再仔细查看雪地上的踪迹。

    脚印很乱,但可以很好地辨识出并非人类的脚印。

    也就是说,除了他,没有其他人上山,所以这些损坏的套圈并非人为破坏。

    李天元继续前行,终于在一处三岔口发现了新的踪迹。

    雪地上杂乱的脚印分为三路。

    其中一路形似鸡爪,分明是野鸡的踪迹。

    而另一路形似长圆,三个一组,非常均匀,这是兔子奔跑时留下的脚印。

    最后一路则又乱又密,就像有很多动物排队经过一样。

    “我知道了,这是野猪群的脚印。”

    李天元恍然大悟。

    大通山。

    山高林密,南峰北坡。

    南峰属于阴面,植被茂密,很难晒到太阳,山上的积雪要到清明节才能完全消融。

    冻土更是足足有一米来厚,野猪想要在此觅食,谈何容易。

    北坡则不同,属于阳面,是一溜慢坡,植被稀少,树木矮小。

    只要有太阳,再厚的雪三天就能消融。

    所以,一到冬天,北坡就成了所有动物的天堂,无数飞禽走兽都会来北坡觅食,晒太阳。

    当然,机遇与危险并存。

    一不小心就会闯入大型猛兽的领地,其后果可想而知。

    今天是大雪后的第二天,积雪未化,只要有动物出没,雪地上都会留下它们的踪迹,这个狩猎提供了很好的辨识度。

    李天元顺着野猪群留下的脚印一路追击。

    不多时,他的脑海中就出现了六道黑影。

    顺着黑影的方向望去,一处坡度平缓的雪地上赫然有六头野猪。

    两只大野猪带着四只小猪仔正在觅食。

    “雾草,这居然是一头野猪王。”

    李天元蜷缩在榛树丛后的雪窝子里,棉袄领子竖起来遮住半张脸,呼出的白气在眉毛上结出细小的冰晶。

    他端起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托抵在右肩窝的瞬间,青铜色的准星已经锁定了百米外的那道暗褐色的身影。

    那是一头真正的野猪王。

    脊背上钢针般的鬃毛挂着冰凌,獠牙足有成年人的前臂长,此刻正在拱开积雪翻找地上的食物。

    在打猎圈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最难打的猎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能排在熊瞎子和老虎之前,可见它的狩猎地位有多高。

    这家伙皮糙肉厚,骨头硬。

    还经常在松树上蹭痒,那些粘稠的松油都会蹭到它那坚硬的皮毛上。

    再在地上打滚时,泥土就会被松油粘在野猪的皮肤表面,那就跟穿了一层盔甲似的,枪都很难打透。

    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致命的弱点恐怕就只剩眼睛和眉心了。

    要么一枪命中眉心,要么打掉它的双眼,让它成为瞎子,否则很难将其击杀。

    若是临死反扑,被那两根尖锐的獠牙碰到,身上肯定会多出两个血窟窿。

    轻则伤残,重则死亡。

    如今,李天元不仅枪法如神,还有如同雷达一样的预知能力。

    关键手中的这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容十发,射速735米/秒。

    别说打一头野猪王了,就算遇到令人闻风丧胆的灰狼群,他也有一战之力。

    说时迟,那时快。

    只听砰的一声,枪声在山间回荡。

    子弹从枪膛中爆射而出,划出一条美丽的抛物线,直奔野猪王而去。

    扑哧!

    眨眼间,子弹正中野猪王眉心。

    顿时,其它野猪落荒而逃。

    唯独那头受伤的野猪王不仅没逃,反而激起它血脉中最原始的凶性,嘴里发出雷鸣般的咆哮,后蹄蹬地的瞬间,碗口粗的桦树应声折断。

    一跃而起,直奔李天元的方向而来。

    “该死的畜生,这么快就发现我了?”

    李天元万万没有想到野猪的危险意识居然这么强,更没想到这家伙的皮骨这般结实。

    由于距离太远,五六式步枪的子弹只是穿破野猪的皮肉,并未穿透它的头骨。

    正中眉心的这一枪不仅没有打死它,反而激起了它最原始的凶性。

    垂死反扑,不退反进。

    “想拉老子垫背,简直痴心妄想!”

    李天元一眼就读懂了野猪王的心思,哪怕它被这个可恶的人类就地斩杀,也要为自己的族群搏得一线生机。

    这也是野猪王的责任。

    “既然一枪打不死你,那我就用两枪三枪,反正我的枪里有十发子弹,我不信还打不死你个畜生。”

    李天元索性不在隐藏,直接站起身,端枪、瞄准,枪口对准了野猪王的眼睛。

    砰!

    枪声再次响起,子弹划破长空,穿透空气,准确命中野猪王的右眼。

    轰!

    就在子弹射中野猪王右眼的瞬间。

    正在狂奔而来的野猪王顿时一个趔趄,以倒插葱的姿态一头扎进积雪当中,嘴里发出痛苦的嚎叫声。

    紧接着,又是一阵翻滚。

    野猪王肥硕的身体顺着山坡向下滚动了数十米,一直到一处平地上才算稳住身形。

    起身后,只见野猪右眼凹陷,血流如注,喉咙里发出凄惨的嚎叫声。

    那声音比村里杀年猪的叫声还要响亮,几乎响彻整个大通山。

    野猪王晃了晃发晕的脑袋,起身后用血红的左眼辨别方向,寻找李天元的踪迹。

    “这都没死?”

    李天元暗暗惊诧,“怪不得老爷子说打猎最难打的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连中两枪,都没死,可见其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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