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С˵ > 重生救赎,狩猎致富宠爱小娇妻 > 第13章  传承
    “妈,我心里有数。”

    李天元眼见气氛不对,依旧据理力争。

    “要不是咱们家有擒拿十八手,我爷爷敢跟土匪拼命?怕是早就牺牲在大通山上了;我爸更不会设身取义,仅凭一把斧头就敢单挑熊瞎子。”

    “这是底气,来自老李家祖传擒拿十八手的底气,也是日后我们能不能过上好日子的基础。”

    “随便你,反正额一个姓赵的说不过你们三个姓李的。”

    赵雅琴气呼呼的说道。

    话虽这么说,但她不再纠结此事,转而牵起许妙云的手,三女拉起了家常。

    老爷子则带着李天元走进自己房间。

    “天元啊,你知道爷爷刚才为什么要用那种态度跟你妈妈说话?”

    房间内,老爷子一边翻箱倒柜,一边询问李天元。

    李天元嘿嘿笑道:“不就是不想让我妈和我媳妇担心吗?爷爷,我懂!”

    “你懂就好!”

    老爷子欣慰地笑了。

    没想到这小子察言观色的能力这么强,也不像村里人说的那般不堪嘛。

    还是说,这个不被人看好的孙子终于开窍了。

    好事,这对老李家而言是天大的好事。

    没一会,老爷子便从木箱中翻出一本用红布包裹的古籍。

    “天元,这就是咱们老李家的不传之秘,擒拿十八手,从今天开始,由你保管。”

    “多谢爷爷。”

    李天元躬身拜谢,双手接过古籍。

    老爷子捋了捋山羊胡,拿起烟杆,填上老汉烟,点火抽烟,继续说道:

    “打猎需要脑子,而不是蛮力。”

    “强悍的身体加上敏捷的身手,以及机智的头脑和精准的枪法,再用各种机关陷阱和兽夹套具辅助,这就是咱们老李家打猎的秘诀。”

    “老林子里危险重重,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尸骨无存,优秀的猎人必须懂得就近取材。只要用心,花草树木,飞禽猛兽亦可成为你的帮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为己所用,这就是打猎的真谛……”

    “另外,捕猎陷阱分为地面陷阱和空中陷阱,需要绳结和特殊地理配合,具体作法是这么……”

    这天下午,老李家异常和谐。

    一老一少在房间内促膝长谈,言传身教。

    从打猎的本质,一直到枪法,再到陷阱和绳结的系法。

    老人讲得详细,少年听得认真。

    一直到深夜,李天元才拿着泛黄的古书从屋内走出。

    “爸,妈,媳妇,我先回去,等我明天从山上下来再来看你们。”

    ……

    李天元依依不舍地离开李家老宅。

    短暂的分别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相聚。

    只要许妙云不跟他离婚,他有信心征服所有人。

    老爸老妈也好,三个姐姐也罢,亦或者老婆和小姨子,这些对他非常重要的人都会因他重生而过上好日子。

    片刻后。

    李天元回到自己家里,然后带上一只野鸡,又来到杨球娃家里。

    昨晚借枪的时候,他就说过,今晚要带杨球娃吃肉。

    咚咚咚!

    房门敲响,李天元贴着门缝大声喊道:

    “球娃,快点开门,哥今晚请你吃鸡。”

    咣当!

    房门打开。

    煤油灯微弱的火苗在灯芯上跳动,杨球娃刚刚做好的杂面散饭还在锅里煮着。

    “天哥,额严重怀疑你有千里眼,不然,你怎么每次都能来得这么准时?”

    “少废话,看哥给你带了什么?”

    李天元十分得意地晃了晃手中野鸡。

    杨球娃的双眼顿时瞪得溜圆。

    “野鸡!”

    “废话,你以为五六式是白拿的?”

    “天哥,你可真是额的亲哥啊。”

    杨球娃喜不自胜,直接给李天元一个大大的熊抱。

    在这个物资匮乏、人人吃不饱饭的年代,谁的生活不拮据?

    买肉需要肉票,买粮需要粮票,买一袋化肥种地都要化肥票。

    而李天元拿着一整只大野鸡送货上门,可见他们的关系有多好。

    当然,最无奈的还是杨球娃。

    他明明守着一座金山,却愣是不敢动其分毫。

    吃个杂面散饭,还要在深更半夜偷偷摸摸地进行。

    至于肉,那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梦。

    但今晚,这个梦要实现了。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你愣着干嘛?还不赶紧去做饭?”

    李天元盯着眼眶含泪,站在门口发愣的杨球娃,直接把大野鸡丢入对方怀中。

    他只负责打猎,吃肉,可不负责拔毛、做饭。

    “天哥稍等,马上就好。”

    杨球娃这才反应过来,拎着大野鸡立刻开整。

    拔毛、破肚、切割、爆炒。

    没一会,一盆爆炒野鸡肉新鲜出锅。

    李天元和杨球娃一人一碗杂面散饭,就着野鸡肉吃得津津有味。

    “哎呀,真香!”

    “天哥,谢谢你让额尝到了肉的味道。”

    杨球娃一边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又哭得稀里哗啦。

    自从家人先后去世,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成了孤儿。

    从进公社到分产到户,他已经有十多年没吃这么痛快了。

    更不知道大口吃肉是什么感觉?

    今天,李天元让他不仅尝到了肉的味道,还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过瘾!”

    “他妈的,哭哭唧唧,跟个娘们似的,丢不丢人?”

    李天元没好气地瞪了杨球娃一眼,一顿野鸡肉而已,至于这么煽情吗?

    “球娃,想不想天天有肉吃?”

    “想!”

    “你若是真想的话,明天把庄必凡叫过来,我们三组建一支狩猎小队,过段时间去老林子耍耍。”

    李天元满脸含笑,这才是他今晚送野鸡的目的。

    想要打到狠货,就必须钻老林子。

    他可不是孤胆英雄,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又怎会把自己置身于险地?

    猥琐发育也好,苟着成长也罢。

    他的目的是弥补前世遗憾,让家人和身边要好的朋友过上好日子。

    孤身一人一旦在老林子出事。

    别说救援了,怕是连个传信的人都没有。

    今天,又经过老爷子言传身教,让他更加坚定组建狩猎小队的想法。

    那么,问题来了。

    李天元为什么要选杨球娃和庄必凡?

    前世,杨球娃对他有恩,他不希望对方守着一座金山而不敢用,哪怕吃散饭还要在深更半夜偷偷摸摸地进行。

    当下,唯有跟着他打猎,杨球娃才敢光明正大地吃肉。

    久而久之,他就可以慢慢动用那些财富。

    然后,再以经商下海的方式投资出去,一出一进,全部洗白,任谁都挑不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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