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阁 > > 藏锦 > 第2章  金都命案2

李嘉世只是顺手接过展青书给的记录,拿在手上扫了一眼,并没有细看。随后就手递给了身后的少年,同时上前去,翻开了覆盖王晋身体的粗布。
这位前刑部尚书的亲传大弟子,显然对自己很有信心,并不想依靠刑部的判断。
王晋是在书桌前方遭人一刀封喉,发现时尸体就跪卧在地,且并未有移动的痕迹。现在一身血浸布衣也已被脱下,一方手巾盖着他胸前刻画的两个字。
昭亲王身后那个略矮的少年扫了一眼案卷,又上前去仔细查看了尸体,很快开口:“凶手一刀就精准命中王晋的命脉,这说明,凶手会用刀甚至擅用刀。按刀口的形状来看,凶手比王晋矮大约三寸。但凶手显然也并不是专业杀手,这一刀下去,他便仓促逃出,竟忘了验证王晋是否已死,这给王晋留下了时间,在胸膛上刻下了遗言。”
一面说,那少年一面将斗篷拿下,展青书这才认出,这是皇三子李卿明,急忙道:“我疏忽了,竟没认出三爷。三爷恕罪。”
李卿明摆了摆手,道:“不必拘礼。”
展青书道:“二位殿下真是太厉害了,还没有见到凶手,就对凶手的轮廓和特征描述如此正确,微臣惭愧。”
李嘉世微微一笑:“论勘验之术,刑部自然比咱们更专业。展侍郎谦虚了,只是我看你在证物那一栏点了几个墨点,似乎是有疑问,不知是为何?”
展青书道:“凶手杀人在酉时二刻至三刻之间。小二发现命案是在戌初掌灯时。戌末,刑部到场,一个时辰后,我才赶到宫中求旨意,没有时间审问罪犯,故而没有闭环。”
“呵。”李嘉世嘴角一扯,“短短一个时辰,你做了好多事啊。从前我就听过你的大名,只是从没有过交集,今日过手此事,才觉名不虚传。”
展青书微微一笑道:“臣惶恐,臣无大功劳,怎敢担得起殿下这样的称赞。”
三皇子卿明盯着尸体沉吟:“王晋是三品大员,钦差大臣,来去西北,一路都有卫队护送,所到之处,前有报备,后有记录。他肩扛大任,回京后第一时间应该是面见陛下,而非车马停在金都城外,一身布衣混入故里市井。”
李嘉世点头道:“我也想到了。势必是有个极重要的事情,让他擅自更改了入京的行程。”
李卿明垫着手绢,翻看了王晋的衣物,接着道:“这么大的雨,他浑身干净,并未湿透。这只能证明,他是坐车来的——且多半是赁车——此客栈就是最终目的地。那么我推测,他绝不是临时避雨,而是前来赴约的。”
李卿明又指着旁边已经润好的毛笔:“按照小二的供词,他曾下楼来问老板要了新的笔墨,却没有要纸张。自然他们约定好的事情,是批阅一件什么东西。”
李嘉世点头:“什么东西非要在这偏远的荒郊客栈中批阅?”
李卿明道:“我想,东西是什么暂时倒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会面的事情并不想让别人知道。或许,在京中认识他们的人太多了。”
李嘉世接着说:“又或许,这地方是那凶手最熟悉之所在。且这里来往人流杂乱,也方便他遁逃。”
李卿明又很快补上一句:“此人识字,甚至有和王晋共同批阅文字的身份和见识。”
李嘉世跟着问:“王晋弥留之际,既然有时间,为何不留下凶手的名字,却写上那两个字。为何不将遗言写在地上,那里明明更方便。他扒开衣服,用指甲刻在胸前有什么意义?”
李卿明沉思着,暂时没有思路。
趁这个空档,展青书垂手汇报道:“通县的公差进门后,一眼就在血泊中认出了王晋,没有再动过现场。故此当我匆匆进来时,王晋没有任何被移动的痕迹。也许王晋认为,写在地上有可能会被擦除,而刻在皮肤上,才会引起更大重视。”
李嘉世道:“他为什么觉得凶手会回来擦地?”
李卿明马上就回应:“他暂存的意识不会让他去做选择。我想,他笃定凶手一定会回来。”
李嘉世道:“按照展侍郎所说的,凶手杀人在酉时二刻至三刻之间,小二发现命案是在戌初掌灯时。戌时一刻,通县就已经来了两名衙役及一名县丞。戌末,刑部到场。你的意思是……他笃定来人是通县的公差——不,通县的县丞!”
展青书来捧李嘉世的场:“殿下太厉害了,光是这样分析就已经确定了凶手!通县的县丞此刻已被严密看守在牢房内。请示殿下,现在可要去审问他?”
嘉世问卿明的意见,卿明垂手道:“才花时间分析这些,只是为了圈定事实,不轻易被凶手巧言迷惑。如今父皇急等着,咱们该立即去见见这人。”
牢房内,那县丞五十来岁年纪,满身湿透被锁在立桩上,连舌头都堵实了。昭王入座后,金甲卫上前去解开那县丞身上的枷锁,架在当地跪着。县丞颤巍巍如一个老鼠儿跪在地上,口里喊道:“微臣,微臣叩见昭王爷。”
李嘉世问:“你居然认得我吗?”
县丞道:“陛下去年秋猎在香叶山,通县有迎驾安防等职责,臣在那时得见天颜,也有幸面见昭王钧威。”
展青书先呵斥道:“王昌,昭王亲审此案,你还不认罪吗?”
王昌听了,只是低着头否认:“下官不知犯了什么罪。”
展青书怒目相对,呵斥道:“无知的狂徒,还敢在此佯装无辜,你当我朝刑名之师是摆设么?”说毕,将几张纸扔在地下,那是当值衙役的证词,证实在案发期间,他不在公廨;小二来报案时,他也才回去不久。展青书去捉人时,他正在收拾东西,似乎要潜逃。
“你孤身一人,没有房宇,吃喝住行,都在公廨。当值的衙役作证,今日午饭后就未见你人,戌初时分你忽而回到县衙,有作案的时间。因小二报案来得极快,你连梳洗的时间都没有,以至于你这头发间还沾染着杀人的血渍。不是你杀的人,你又心虚跑什么,还不速速将实情招来!”
王昌辩驳道:“连日雨大,我去河堤上转一圈,防着泄水,故而不在公廨。头发间有血,许是勘察现场时不小心碰到,这算不得什么证据。我在自己家,收拾收拾东西,也算潜逃吗?你们太强词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