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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林嘉是我最重要的家人,尽管天并不是是我的第一任主人。
我的第一任主人是个小女孩,我第一次流浪到人类社会时,是她捡到的我。她很可爱,只是拗不过家长,我就被抛弃了。
第二任主人是一个家暴男,当初准备把我宰了吃的
是他的女友劝它把我留了下来,后来他把女友家暴走后就开始揍我,林嘉也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那时候她就像神明一样出现一脚放倒家暴男,抱着我就走了。
「sb,小动物你都欺负连畜牲都不如」
迎着光,我在她怀里看着她的侧脸,烟熏妆,朋克风,她好酷啊。
林嘉曾经还为了我跟她前男友大吵一架,原因是不能当着我的面吓唬我说要吃我的肉或者要把我做成什么菜,其实我已经听过很多遍了,早已从最初的惊吓变得麻木。
她前男友不屑一顾,最后俩人不欢而散。
是她对我说,食物是食物,宠物是宠物,这两者赋予同样的事物不同的意义,不当着宠主谈论用宠物做成的食物这是一种对养宠人以及宠物的尊重。
是啊,萌宠区不谈美食,美食区和屠宰区不谈圣母是起码的礼貌,可偏偏有人把它赋予玩笑的意义毫不在意这些话给养宠人以及宠物带来的影响。
我想,我是被林嘉的三观吸引才愿意一直呆在她身旁边的吧。
我哼哧哼哧地跑在路上,林嘉带我去过那家酒吧,我跟随记忆寻找酒吧的位置。
但是......事实上,是我高估我的猪脑子了。
没错,我迷路了,在这月黑风高、黑灯瞎火的大马路上,阴风吹的我瑟瑟发抖。
看着周围夜深人静,时不时传来几声虫鸣以及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
呜呜呜,猪猪害怕。
也不知道我瞎转悠了多久,周围的建筑物越发不熟悉了。
淦!刚刚就不应该那么冲动!
我不至于这么倒霉吧。
诶,老天爷就是玩儿,我还就是这么倒霉。
仿佛古代大侠决一死战的局面,我和一只野狗四目相对,我俩各站一方。
他一边呲着牙发出呼呼的声音,一边紧盯着我不放。
这只狗怎么看起来这么凶啊,呜呜呜,突然好想那只哈士奇,现在我觉得它在我这里格外顺眼可爱些了,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它了。
啊啊啊啊啊,它在抬腿慢慢朝我逼近!
也不晓得这有没有监控,也不能随便变成人。
不能轻易示弱,我和恶狗采取了迂回战,它动我动,他不动我不动。
果然,它失去了耐心,它来了,它来了,带着看食物的眼神奔来了。
就在他扑过来一瞬间,我侧身就是一个躲~
然后抬腿狂奔,恶狗在我身后追赶。
我回头一看,离谱!这狗子跑得也太快了。
历史再度重演,我又被狗爪子摁到在地上起不开了。
看着它张开血盆大口,我在下面瑟瑟发抖,这个时候还是小命要紧。
就在我打算变成人的时候一道黑影嗖地一下窜了过来,随机惨叫声响起,
压在我身上的狗爪子的重量也随之消失。
惊魂未定的时候脸上传来熟悉的触感,是那只消失了三四天的渣猫!
他伸出舌头舔了舔我身上的伤口,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担忧与生气。
嘿!咋还他生气了呢气死我了,来晚一点我就真成盘中餐了,不想理他。
不过看在他又救了我一次的份上,就不理他五分钟吧。
「嘉嘉,你在哪」
「诶艾伽和嘉嘉都在那」
「林嘉,我找到嘉嘉了」
是李修的声音,他把我抱了起来,我没忽略艾伽眼里的醋意和失落。
月色中,只见林嘉匆匆忙忙向我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