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那边安排妥当了?嗯,那就这么决定。”
简童心口一窒,抬眼扫了一眼,木然的脸上惊恐和心痛一闪而逝,瞳孔剧烈收缩,
她飞快地低下头,拉着阿鹿,忍着腿上传来刺骨的疼,加快了一些脚步,从那迎面进来的几个男人身边匆匆而过。
会所大厅里
沈修瑾高挺的身躯突然立住,猛然回头向着夜色望去。
“阿修,怎么了?”白煜行把玩着定制的打火机,也望向夜色,冲沈修瑾挑了挑眉:“认识的?”
男人冷峻的面容平静无波,淡漠道:
“不认识。”
他只是觉得,那两个瘦削的身影,与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他怎么可能会认识这样的人。
只是……沈修瑾微不可查地蹙了下眉。
“郗辰有个朋友想见见你,他搭桥牵的线,说今晚有个应酬,白天约你的时候,你回绝了,说曼哈顿那边事情有些棘手,今晚的飞机要亲自过去一下,怎么突然不去了?放着工作不管,陪我和郗辰玩耍胡闹,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白煜行戏谑地问道,眼中却带着一丝探究。要知道,这种事情,从前可没有发生过。
沈修瑾这个人,谈不上为工作狂为工作癫,绝不是什么霸总文学里那种能为了工作人均胃病的工作狂魔,别问,问就是他够有钱。但他对工作的态度也是十分严谨不假辞色。
白煜行的话,沈修瑾没有回答,眉头却皱的更深,薄凉的眼底,也少见地浮现出一抹茫然和疑惑……是啊,为什么呢?
别说白煜行不解,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骨节分明的指尖搓揉着眉心……大概是疯了,才会做出这种傻逼的决定。
夜风从衣领灌入,女人眼中还残存着无法自控的惊惧。
直到此刻,简童还是控制不住这具身体出于恐惧本身的颤抖。
简童神情冷漠,清晰的感觉着这具身体的颤抖,也清醒地厌恶着。
她垂首,余光落在掌心上,这具身子骨,在那监狱的三年里,真的变得很糟糕,差到大夏天的空调间里,必须裹着厚重的衣服,也捂不出一丝汗意。
而今,掌心里黏腻冷湿,汗涔涔。
对于沈修瑾,她,简童,来自灵魂深处的害怕。
这对于她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
却在刚刚,真实的发生了。
她——落荒而逃了。
向来矜骄的简童,竟有朝一日,见到那个男人,不是热情肆意地奔赴而去,而是不顾一切逃离那个男人的视线。
难言的刺疼着她每一根神经,百感莫名——他,沈修瑾,曾是她简童世界里,天空湛蓝如洗的色彩。
而今……惊恐,害怕。
多么讽刺!
简童掐了掐掌心,疼痛让她一时好过一点。
“简童姐,你的脸色好苍白。”
一只温暖的掌心,轻轻覆盖在简童的额头上,掌心里一丝丝的暖意,才让她脸色好看了一点点。
偏头看向少女担忧的脸庞,简童闭了闭眼,平复情绪,轻声安抚着:
“我没事,夜风有点凉。”
才低头,看着自己袋子里的可怜零散的几十块钱。
陷入了沉思,今晚,怎么度过。
“简童姐,我们赶紧找家宾馆住下吧。你穿得太单薄了,身体又很差,再受凉发热了可就糟糕了。”
阿鹿边说边从口袋中掏出了入狱前被暂收的那部手机,摁下开机键,少女惊喜的“咦”了一声:
“满电啊,狱警还挺人性化的,咱们出狱,还把我的手机电充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