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喜欢狗,爷爷便把宋钰当成狗送给我当礼物。rn自那起,我便学会挥舞手中的鞭子,嬉笑着将他打得鲜血淋漓,口中还尊敬地称呼他为小叔叔。rn后来,狗挣脱锁链,反噬主人。rn人前,我仍是高不可攀的宋氏大小姐。rn人后,夜深人静时,他掐着我的脖子,让我跪在地上,逼问我什么时候给他生个小狗崽。rn我始终默默忍受着。rn直到我发现自己怀孕的那天,听到他哄久别重逢的白月光说:“嫁给我吧,我会处置好宋眠,不让她碍你的眼。”rn我摸着手臂上的疤痕,没有伤心,只是数着日子。rn等到第七道伤口出现,我就可以彻底离开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