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善和她终于还是在一起了,在他们相识的很多年后。
所有人都为他们送上了祝福,郎才女貌、天造地设、门当户对,这样的两个人,合该要在一起的,没有谁有资格反对。
围绕在容善身边的追求者如潮水般退却,陆叙也如不可逆转的海浪,再怎么眷恋那一片沙滩,也还是随着风沉了下去。
他是朋友,又怎么能打扰朋友谈恋爱呢?
那阵住在心脏的风重新卷了起来,狂风如刀,钻进每一寸血肉,让他疼得辗转反侧、坐立难安,即使他和容善同在一所校园也没有办法让它消下去,它不是病,但已入膏肓。
容善不在的时间里,他只能和它相依为命。
陆叙又开始拼命工作,找好几份兼职,把休息时间压榨得一丝不剩,只有在没日没夜奔波的时候,他才能短暂将容善藏进心里、不让他在脑海里时时刻刻浮出来。
他以为这样就能自然而然地忘记容善,可是他在每条路上都会想起容善。
冬天光临时,这座城市的路边能看到稀少的烟火气息,卖烤红薯的小贩们推着三轮车走街串巷,自然会有人闻着香气追上去。
天晚了,陆叙下工回学校,路上看到小贩推车回家,忽然想起他刚来的第一年,他猝不及防地在街上看到烤炉里冒出的热气,目光一晃,恍惚还以为自己又回到了那座凛冽的边陲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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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买了两只红薯,怕它们冷掉,特意藏进怀里,骑车一路匆匆地送到容善的宿舍,可它们还是失了温,不如刚出炉时闻起来甜蜜芬芳了。
陆叙想收走,又被容善拿了回去:“不是给我的吗?”
陆叙说:“冷了。”
“冷了也是给我的。”容善剥开红薯外皮,不急不慢吃完,然后得意地对他一笑。
“别看啦,已经卖完啦。”小贩的声音把陆叙唤了回来,陆叙狼狈地收回视线,发现自己错得离谱。
他只记得鱼的记忆短暂,却忘了春暖花开时,飞鸟也会振翅南回。
容善不是挥之即去的云,是他深入骨髓的本能。
他根本忘不了他。
陆叙拼命的架势还是惊动了容善,容善劝他不要这么辛苦,不然他会担心。
陆叙怕他替自己担心,听话地辞了几份兼职,又怕时间太多,索性一头扎进学海,用最短的时间修完学分,被一家大公司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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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叙靠兼职还清债务,领到第一个月工资的那天,他用全部工资买了一对袖扣,想作为礼物送给善善。
但他没有送出去。
他带着包装好的礼物去容善住处,他用钥匙开了门,见客厅没有人,自然而然往卧室走,卧室的门关着,他抬起手,还没敲下去,突然听到卧室里传出一声颤抖的喘息。
仿佛痛楚,又似压抑的欢愉。
是容善的声音。
陆叙还没反应过来,还以为容善碰到了什么意外,手放在门把手上的那一瞬间,他后知后觉地明白了这是什么声音。
陆叙魂飞天外。
他怔怔站在门前,片刻后,他低头看着自己还握着门把手的右手,它濒死似的,没有任何反应,像是一截被截断的雕塑,牢牢地扣在把手上。
陆叙以从未有过的力道,用左手强硬地捏紧自己的手腕,就连手臂青筋都显出狰狞的轮廓,他一声不吭,慢慢把右手拿下来。
他如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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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叙六神无主地走在街上,脑海里什么也没有,没有爱也没有恨,七情六欲仿佛古老世纪里一瞬间被凝固在冰层里的生灵,再没有一丝生息。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死了,又像是从来没有活过。
大千世界车水马龙,无数声音织成密密的网,在他耳朵外盘旋着,想把他引进这令无数人流连忘返的奢靡红尘,可他什么都听不真切。
朦朦胧胧中,陆叙突然听到那道刻进他灵魂的声音,在他耳边温柔的、叹息似的回响起来。
他说:“陆叙,跑。”
陆叙头也不回地奔跑起来。
空气在奔跑里被拉扯成尖锐的风,陆叙一路往前,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某个寻常的下午,一群面目模糊的人慌张地冲进他家里,告诉他,他的父亲掉进了一炉铁水里。
那炉铁水真热啊,热得像融化的太阳,金灿灿的,火树银花般绚烂,人还来不及感受得到疼痛,已经和铁水融为一体,他没有见过父亲的遗体,他只见到一炉凝固的钢铁,在他还不知道死亡为何物的时候。
接着,陆叙又见到了母亲,不是健康时温柔温暖的模样,而像一株近乎干枯的植物,沉沉地躺在病床里,医院粉刷的白墙都没有她的神情苍白,她用力捏着他的手,可是那点力气那么微不足道,陆叙还没来得及感受到她手心里的温度,她的手就无力地垂了下去。
她说:“陆叙,以后只有你一个人了,陆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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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陆叙,你是男子汉,你不要怕,也不要跪,你只有一个人,你跪下了,你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对不起,对不起妈妈,陆叙在心里说,我答应过你的,可是我食言了,可是,可是你一定会原谅我的吧,我已经很勇敢了,我从来没有对暴力下跪,我只是输给了爱。
我只是输给了爱,这一点也不可耻,对不对。
陆叙想起小时候,母亲教他念诗,那首诗真难呀,一点也不好玩,草编的蛐蛐比它好玩多了。他一边在心里想着待会怎么玩,一边用稚嫩的童音磕磕绊绊地背完了那首诗。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陆叙精疲力尽地倒了下去,喉咙里泛起浓重的血腥气,他觉得难受,又分不清是哪里难受,他想哭,可是眼泪似乎都变成了汗水,一滴也流不下来。
时至今日,他终于明白了这首诗的意思,他从来都不曾出过阳关,他还是那个在小城里孤僻的异类,可是他早已经没有了故人。
半晌,陆叙捂住脸。
老天爷从来不肯成全他,不肯给他爱,也不肯在他想要哭泣的时候下一场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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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陆叙辞了职,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的毕业证是容善寄过来的,他一如既往地想念他,可是只有隔着电话,他才能将那句“谢谢”说出口。
陆叙从零开始,白手起家,慢慢发展出一个前景远阔的公司。公司第一年年会,跟着他的老员工们都很好奇,为什么不管碰到怎样的刁难和嘲讽,他都能从容以对,陆叙喝了酒,平静地笑,却没有说原因。
其实答案也很简单,如果有一天,你的爱恨都被粉碎、心如死灰,那么后来无论再碰到什么,也都如天际浮云,不值一提了。
容善和她订婚的那天,陆叙送了厚重的一份礼,可他依然没有勇气出现在容善面前。
分别后的这些年里,也有人对他示好,陆叙从来不理。
他酒桌上不醉,不寻欢作乐,不碰任何不请自来的男女,洁身自好得近乎严苛。
偶尔醉的几次里,他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于是留恋地靠过去,握住那个人的手,轻轻地说:“善善。”
那人便俯下身,温柔地和他相拥。
然而每次醒来,梦境消失,他又是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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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叙再不敢醉。
时间悠悠流过,某次陆叙在候机室,听到邻座轻声打电话,提到容家太子爷,说他心地赤诚善良,无人能比,对方大概是不信,邻座又细细解释,很多年前,容家拉拢几家大公司准备在某座小城投资,这当然是小城发展的好机会,无数人眼巴巴等着,机会还没落到头上,被另一座小城抢了先。
抢走机会的人得意洋洋说小城已经烂了,完全不值得被帮扶,希望落空,小城负责人泪流满面,那位小太子于心不忍,转去小城一年,亲身体验边陲风气,回去以后,小城这才有了第二次发展机会。
原来如此,怪不得天差地别的两个人有机会相遇。
陆叙出神地看着手里的报纸,无声笑了笑。
邻座又说,现在那位太子爷要结婚了,青梅竹马,真让人羡慕。
直到提示登机的女声响起,陆叙才回过神,他工工整整叠好报纸,放进一旁的书架,起身登机。
不知道是有意无意,陆叙新接的项目合作方在容善所在的城市,他不抱希望地落地,没想过见容善,只是见一见他看过的风景,也能当做是和他重逢。
但他真的看见了容善,在他将要离开的清晨。
看到容善的那一瞬间,分开的这么些年似乎从未有过,陆叙还是和当初一般,本能地走到他的面前:“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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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是你呀。”容善掀起眼睫,意外地笑起来,“好久不见了。”
陆叙喉结一滚:“好久不见。”
岁月格外偏爱容善,分别多年,他还是没有什么变化,时间也不舍得在他眼尾留下一丝痕迹。
陆叙怕他提到婚礼,不敢多作停留,叙了一会旧就要再度告别。
他和容善再次有了联系,只是今时不比往日,他没办法说更多心里话,只能固定在节日里编辑发送。
他有千言万语,然而发出去的,永远只有礼貌得仿佛群发的祝福。
容善婚礼当天,满城庆贺。
陆叙到底没有忍住,连夜赶回。
他多灾多难的前小半生让他磨出了一身铜皮铁骨、磨出一腔铁石心肠,他克制守己,冷静自持,唯独在容善的事情上,他不敢有半分逾越,又总是逾越。
他风尘仆仆而来,送上贺礼和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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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善不明所以地问:“这是什么?”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陆叙笑,“善善,我没有亲人,只有你一个朋友,我把它放在你这里,请你替我保管好它,千万不要拆开它。”
容善点头:“好。”
容善从来不会食言,他说好,就一定会把它放在最保险的地方,永远也不会拆开。
所以他也永远不会知道,这封信里只装着一张薄薄的纸,纸上只有三个字:
我爱你。
那么那么爱,
痛也很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