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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想去传说中的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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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王大娘家看孙家可怜,想带着他们一起进山,好歹打只鸟雀兔子什么的,改善下生活。

    无奈这些邻里眼红孙家每年有政府的补助金,又嫌弃他们是红色资本家的身份,阴阳怪气了她家好一阵子。

    王家只得合大流,疏离孙家,只能偶尔偷偷的帮助一二。

    孙绵绵不知道他们走后,王大娘等人还在议论他们。

    回到家,孙绵绵急吼吼的把藏在衣襟里的小狼崽子拿出来,“二哥,你说它怎么不动了,是不是捂死了?”

    孙景铄伸出手指探了下它的鼻息,“还活着,应该是饿的吧。”

    “可是,它这么小,能吃什么?”

    眼下,孙绵绵犯愁了!

    她没养过宠物,更不知道如何伺候刚生出来的小狼崽。

    在这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年代,没人愿意养狗,就连养鸡都纳入了计划经济----一家最多养两只。

    可带都带回来了,难不成扔了?

    孙绵绵怜惜的抚摸狼崽子的毛发,“这可是一条生命啊!罪过罪过!”

    爷爷从厨房出来,看两人围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喊了一声:“快洗手吃饭!”

    所谓的饭,是一碗稀粥。

    不同的是,她碗里的米粒要多些。

    爷爷碗里就是一碗米汤,倒在地上连狗都追不上。

    “爷爷,我口渴,爱喝这个。”孙绵绵眼疾手快,和爷爷调换了一碗。

    随后,“咕噜咕噜”几口下肚。

    想到惨兮兮的小狼崽,又想到前世时,出生的婴儿没有母乳的话,就喝奶粉米汤。

    如是一想,孙绵绵捞起小狼崽子,细心的喂它喝稀粥。

    “绵绵,这么小的狼崽子可不容易养活,你要有心里准备。”

    人都有感情。

    就算青青不辞而别,并带走所有的积蓄,老爷子也挂念了好久。

    他不希望绵绵伤心难过。

    孙绵绵点头,“爷爷,我想试试。”

    结果,这一顿饭,她不但喝完了那大半碗稀粥,又被逼着喝完了爷爷和孙景铄各自给的半碗。

    吃了个肚圆。

    她打了个饱嗝,盘算着接下来的事。

    后天就要去学校报到,学费还差一点,家里的粮油不够,刚挖的药材和野鸡还没出手。

    孙绵绵想去传说中的黑市碰碰运气。

    她看了看天色,和爷爷说了一声,就回了西屋。

    此时,天刚擦黑,看什么都影影绰绰的。

    孙绵绵偷偷的拉开门栓,想溜。

    “怎么,也想走?”

    陡然听到孙景铄冷冰冰的声音,孙绵绵吓得差点没拿稳门栓。

    什么叫做“也”?

    转头对上孙景铄压抑着怒火的眸子,感知到他无边的寒凉,有些心塞。

    她是那么狠心虚荣的人吗?

    就这么不配信任?

    孙绵绵拉住他的手臂,低声说:“我没有。我想去黑市逛逛,马上就回来。好二哥,给我保密哟!”

    黑市鱼龙混杂,要是爷爷知道,肯定不让她去。

    孙景铄黑眸锁住她背上的背篓,“你想去卖野鸡?”

    “嗯!还想买点粮食回来。”

    不然,餐餐稀粥,人比黄花瘦。

    孙景铄瞥了眼东屋,嘴唇一抿,“走!我们一起去。”

    他想:一起去的话,有危险他还能挡在前面。

    只要她不是想跑,万事好商量。

    孙绵绵莞尔一笑,“快走快走!”

    刚到院外,孙绵绵变戏法一样掏出两条暗色系的围巾。

    递一条给孙景铄,“我们不能就这样进去,把头脸都遮一遮。”

    至于衣服,应该不用换。

    两人进山回来,还没来得及换衣服,都是补丁打补丁。

    脚上是露出脚趾头的布鞋,是时下最“流行”、最大众的装扮。

    孙景铄:“……”

    “你去过?这么有经验。”

    孙绵绵“嘿嘿”笑,“哪里!那可是黑市,不应该防备吗?你看我怎么样?”

    说话间,她已经把头发扎成个丸子,和那张小脸一起,全部包裹在围巾里,只露出一双灵动的眼睛。

    “还好。”

    孙景铄干咳一声,抢过背篓。

    两人来到一条隐蔽的巷子口,看到忽明忽暗的烟头后,一个刀疤男随意的靠在墙上,一只脚往后曲起抵在墙上,一条腿斜斜的撑在地上。

    痞痞的,一看就不好惹。

    孙绵绵看出了孙景铄的紧张,上前一步,“大哥,我们是来买东西的。”

    “两毛。”

    孙绵绵利落的掏出四毛,见刀疤男挥手,道了谢,拉着孙景铄快速进了巷子。

    两人在黑暗的巷子里左拐右拐,终于听到了人声。

    来到一座破旧的院子里,看到空地上稀稀拉拉插着的火把,她深呼一口气,“到了。”

    这就是所谓的黑市。

    里面空间很大,有卖鸡鸭鹅的,有卖粮油布料的,有卖野味的,等等。

    大家都遮遮掩掩,行色匆匆,只会在需要的摊位前停步,且小声交谈。

    孙绵绵环顾一圈,找个位置放下背篓,并拿出一块木板,上面写着----野鸡,35元/只。

    她并没有写重量。

    孙景铄疑惑的看了一眼,也不多说。

    不多久,有人来了。

    “35一只?这么贵,骗人呢。”

    孙绵绵正色,“大娘,慎言!我一只三斤左右的野鸡要35怎么啦?不买就算了。”

    隔壁摊位的大叔也凑了过来,“真有三斤?我看看。”

    孙绵绵拿开背篓上盖着的布,“随便看。”

    大叔拎了一下,飞快的掏荷包,“我就要这只。”

    孙绵绵爽快递了过去,并贴心的用绳索绑好鸡腿,“谢谢大叔!”

    大叔摆摆手,麻溜的回到自己的摊位,也不卖东西了,摊布一卷,眨眼间不见踪影。

    孙绵绵有些懵,“???”

    跑这么快干什么?!

    又没干犯法的事。

    “闺女,还有吗?”听到声音,孙绵绵收回视线,诧异的看向大娘,奇怪她怎么还没走。

    “有。”

    “是不是三斤的?”

    孙绵绵无语,她家没称,多重靠感觉,可不敢肯定。

    万一遇上个较劲的人,那就要黏一身酸。

    “应该有,你拎一拎。”

    大娘也不多话,俯身拎了下,“不是很肥,少算点。”

    她的意思是有三斤重,像想压价。

    孙绵绵不乐意了,“大娘,就是这个价,你要就拿去,不要我们留着回家送爷爷吃。”

    她一副卖不卖无所谓的样子。

    大娘一噎,想扭头就走。奈何一圈走下来,就只有这里有野鸡。

    她家那口子就好这口,如果没能顺了他的意,轻则甩脸色,有时候喝了两口酒,还会动粗。

    想想身上的青紫,大娘咬牙掏出35块钱。

    忽然,有人大喊:“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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