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切好肉,刚放进锅里,刘倩便板着脸回来了。
陆丰一见她的神态,便知道她在陆松林那里碰了一鼻子灰。
他想笑,但是有些不礼貌,最后就抿嘴笑。
“咻咻”陆丰故意吹起了口哨做掩饰,并漫不经心地分割着猪肉。
估计是蔡淑芬拦着陆松林,不然陆松林早把钱给刘倩了吧。
刘倩看着那肥美的猪肉,恨不得把一整头猪都带回家里去。
她今天过来参加陆家的丧礼,就是想来蹭几顿流水席。
要不是流水席对每家每户的到场人数有限制,她甚至都想把弟弟妹妹一起带过来。
刘倩过来吃流水席之前,她的母亲就交代过她,要打包些带回去。
只是吃的人多,菜又有限,现在的人都每天食不果腹,哪里有剩余的给她打包?
刚才她去找陆松林,就是想“借”些钱买肉。
当然,这个“借”她是没打算还的。
蔡淑芬在一旁听到后,自然是帮陆松林拒绝了。
她儿子追人家女儿可以,但是“借”钱给人家那是万万不行的。
八字还没一撇呢,万一飞走了岂不是亏本?
刘倩见老高已经把内脏肉切好放进锅里,心里急得不行:
陆丰一定是还在生我的气,男人不能惯着,越惯越混蛋,这是娘说的。
看来只能态度再强硬一点了。
刘倩不由得抱怨起了陆丰说:
“陆丰,不是说好给些猪腰猪心我带回去的吗?
你现在全都煮了,那我带什么回去?
一会煮好了,你看拿什么给我装一碗带回去,刚才的事我不计较了。
你要见好就好,跟我赌气,我不吃这一套。”
陆丰无语,这是梁静茹给她的勇气吗?
脸这么大!
他瞅了一眼汤锅,“哦”了一声,继而看向刘倩,调侃性地说:
“刘倩大小姐,你想吃这锅五及第汤?”
刘倩点头,又见陆丰说得诚恳,以为他终于服软不再跟她怄气了,便双手抱在胸前,趾高气扬说:
“没错,你是不是傻了,我一直以来很喜欢喝五及第汤的,你难道忘了!
真是白痴!”
“那给钱啊,5毛钱一碗。
给了钱,给你装得满满的带走。”
陆丰向刘倩伸出了手掌,示意给钱。
“要是没带钱,粮票布票都行。
5市斤的粮票一张,或者1匹的布票一张,都可以换我一碗五及第汤。”
刘倩都给不了,决定再试一次给陆丰甩脸色。
以前她给陆丰甩脸色,几乎都能有求必应。
“我不要了!再见!”
刘倩说完,故意装作气呼呼的样子转身要走。
“慢走,不送!”
刘倩走了几步,见陆丰还没有服软的意思,心里也急了:
这个陆老六今天怎么不叫住我了?
赶紧叫住我啊,再不叫我留下,你就是一锅汤送给我我都不会原谅你了!
刘倩已经离开天井,在昏暗的走廊里走了一半了,陆丰还是没有留她的意思。
她站在那里,急了:怎么办?要是不打包点东西回去,娘一定抽死我,骂我吃独食了。
张知慧和周雨桐见刘倩还站在走廊的黑暗处,便互相看了一眼。
“陆丰,她还在走廊里没走呢,你不挽留她?
之前你可是追着人家姑娘的屁股追得挺起劲的。
有一次你还差点因为她跟你二哥打架,要钱给她买粮食送过去呢。”
刘倩站在那里,听到了张知慧和对陆丰说的话,嘴角挂起了笑意:
我数到3,他准得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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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
他今天怎么不对劲,对我那么冷漠了?
刘倩突然意识到了陆丰的不正常。
算了,自己退一步先吧。
于是,刘倩又转身回到天井这边。
陆丰正要跟张知慧说话,一转头又见到刘倩站在台阶上望着自己。
陆丰笑问:“你要买了吗?”
刘倩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了:
“陆丰,最后给你一次机会。
你给还是不给,你要是再故意跟我赌气,我也不再惯着你。
以后你别再来找我了!”
陆丰双肩一耸,说:
“什么机会,赌什么气?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我就是开门做生意罢了,你给钱我卖肉,公平交易。
我也没有卖贵给你,你还惯着我了,真是可笑!
赶紧滚蛋!”
张知慧和周雨桐再度面面相觑。
陆丰之前追刘倩有多舔狗,她们都是有目共睹的。
陆丰今天这是怎么了?
不对,是陆丰自从五个哥哥死后,就变了一个人似的。
不仅人变勤快了,脑子的水也排干净了。
刘倩顿时感到尊严都被陆丰拿到地面摩擦了。
“陆丰,你变了!
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刘倩说完,气鼓鼓地转身要走。
“等等!”陆丰叫住了刘倩。
刘倩闻言大喜:这个舔狗终于不装了!
陆丰却说:“我跟你什么关系,说亲戚不算、说同乡你又不是跟我一个屯的。
你说我不是好东西这句话,要骂也只有我未来的媳妇能骂,轮不到你来骂!
你说这句话,说得好像我把你怎么地了。
刘倩大小姐,我承认你长得不赖。
但是我看不上你,我更犯不上做舔狗让你白嫖。”
陆丰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接着,陆丰把装在碗里的一大碗肉汤,倒进了小皮的食盆里。
刘倩看到陆丰的举动,就算脸皮再厚也待不下去了。
陆丰这是宁愿把肉汤给狗吃,也不给她刘倩吃啊!
她又急又怒地离开了陆家。
刘倩本想回祠堂等天亮后吃了早上那顿流水席后,打了包才回家去。
可到了祠堂后,她估摸着早上的那一顿流水席怕是也打包不上。
而且,听说早上只有咸菜加白粥。
于是,她便连夜拿着手电筒赶路回家去了。
却不曾想,有个贼头贼脑的身影却一直跟着她。
直到到了一处偏僻的小路上,刘倩便被那身影扑倒了
陆丰和大伙一起,把一大锅五级第汤喝得差不多了。
邓宇强也拿着一张张纸条回来了。
“刘家屯的刘耀汉,要三斤瘦肉。”
“叶家庄的叶新河,要两斤排骨。”
“陈村的陈新宇,要一个五斤左右的猪蹄。”
陆丰根据字条,把猪肉一份份地分好。
邓宇强见锅里的剩下汤刚好够他一个人,索性端起锅来就坐在台阶上吃起来。
“真香,好久没吃过这么香的野猪肉了。
陆丰,以后去羊角坡,能带上我不。
我给你提猎物,我不要多,分我一碗肉就行。”
邓宇强一边吃着,一边咧着大黄牙问陆丰。
“咚!”
陆丰正好下了一刀,砍下来一个后蹄,递给张知慧上了称。
“老邓,不是不行,是你这身子骨,万一遇到猛兽,我还得费工夫照应你。
万一要是遇上过山峰或者豹子什么的,别说是你了,我自己都说不定跑不了。”
陆丰婉转拒绝了邓宇强的要求。
这年头,可不兴做圣母。
陆丰可是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才能每天在羊角坡大获全胜归来,一个人独揽羊角坡的狩猎资源。
要是带了邓宇强,就会有第二、第三个、第四个人要求带着他们去羊角坡狩猎。
陆丰可没这个功夫带徒弟。
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
邓宇强被拒绝了,在场其它有这想法的人也都不敢提出来了。
陆丰把要卖的肉分好,就等买主们过来拿了。
算了算账,大概卖了10来块钱的样子,也算赚不少了,接近现在城里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剩下大概还有十来斤的排骨加瘦肉,陆丰打算留着自己吃。
来个猪肉炖粉条,刚好一家七口人够吃一天了。
陆丰坐下,刚舒了一口气,就听到外头村道上有人在喊话:
“不好了,有人家的闺女在山角道那边被人强奸了。
她好像是刘家屯的刘倩,刘志辉的大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