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С˵ > 赶山:从宰猪开始称王 > 第24章  报仇雪恨
    听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翻了个白眼,心中念头百转。

    所以,有人提议以多欺少,从萧凌手中抢走一只雪狐狸。

    这里荒无人烟,也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他们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宋老七咬牙切齿地看着他。

    “那是当然,难道我不想来?你没看到那姓萧的手里也有一支双筒枪吗?”

    若非如此,他又岂会在萧凌面前卑躬屈膝?

    更何况,他还得将自己辛辛苦苦猎杀的十头野兽拱手相让。

    可宋老七清楚的看到,萧凌手里拿着的,就是一柄狩猎匕首。

    他在虎间山走了一圈,手里就多了一把霰弹枪?

    最重要的是,这把霰弹枪很罕见,只有那些富有的猎人才会拥有,因为它的杀伤力和射程都要比他们的短铳强得多。

    简单来说,霰弹枪就是私人工厂生产的。

    他们使用的是传统的火枪,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手动填充弹药和金属。

    每一发子弹,换子弹都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根本无法和双筒枪相比。

    如果有那个时间,他们的双筒枪已经打了十几发,宋老七等人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哪一个更重要,他心里很清楚。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之色。

    还好之前没有撕破脸皮,如果真的打起来,自己不过是两个老式的短管而已,哪里打得过萧凌?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了一件事,虽然我们对付不了那些人,但其他人未必,既然我宋老七做不到,那姓萧的就更做不到了。”

    宋老七说完,扭头看了萧凌得一眼,面色阴沉。

    在他的吩咐下,三人并没有返回村庄,而是朝着萧围的村落走去。

    一只雪狐狸在虎间山出没的事情,以极快的速度,向附近的山鹤村蔓延。

    何连建依旧和以前一样,和一群小混混在村子外面闲逛,看到漂亮的女人就会对她吹个口哨,说些下流的话。

    很多时候,女孩子都会脸红脖子粗的跑开,免得被他骚扰。

    “连建哥,你跟一个城市的姑娘,不是叫做温柔吗?”

    “我听人说,两天之前,你去过山上?说说你的进展吧。”

    一群朋友来了兴致,对何连建挤眉弄眼,七嘴八舌地问他要不要给他们一些建议,特别是一些具体的事情。

    “哎呀!不说这个了,沈轻柔的肚子我都见过了,听说这座城市有个大靠山。”

    “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却被隔壁村的萧小子给破坏了!”

    提到这个,何连建就气不打一处来,本来他有很大机会把沈轻柔弄到手,没想到却被人横插一脚。

    现在好了,她完全无视了她,甚至还故意避开了她的家。

    “要我说,那个女人一定跟那个姓萧的有一段情,不然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这城市里出来的知青,看样子都不是好惹的主,估计跟好几个大老爷们睡一张床呢。”

    “只恨沈轻柔的身材太诱人了,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和萧凌那个可怜的家伙在一起,简直就是浪费时间,他这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怕是早就被打残了。”

    就在一群人义愤填膺的时候,一名来自何连健的手下走了进来。

    “连建哥,你知道这件事没?今天在虎丘山,我们抓到了一头雪狐狸!”

    “绝对是真的,我没骗你,沙河村的那个萧凌,还在山里游荡。”

    何连建噌的一声跳了出来,吼了一句:“这是怎么回事?你能告诉我,他的名字吗?萧凌,你是谁?”

    “今天不把这口气吐出来,我就不姓李!”

    何连建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在想着如何报仇雪恨萧凌。

    想不到竟然有这么好的机会,不但能出一口恶气,而且还能大赚一笔。

    何连建赶紧回到家中,偷偷地将父亲的长矛偷走。

    山鹤村的族长何坤林,以及村中的一支民兵队的领队。

    所以他才会有一把手枪,这把手枪是七十年代的手枪,也就是俗称的五连发,杀伤力很大。

    “趁萧凌还没有下来,快随我去山上吧,如果能做成这件事情,我们就发财了,到时候想要啥有啥。”

    何连建这番话,让所有人都兴奋了起来。

    但也有聪明人,一脸犹豫。

    “连健兄,我们这是在打劫,要是被抓住了,我们可是要进监狱的。”

    “哥,我还从来没有牵过我女儿的手呢,只有一些彩色的杂志,我还真没有见过呢。”

    但何连建的一句话,却让所有人都放下心来。

    “我怕什么?我父亲是山鹤村的首领,出了事情,我一力承担。”

    没有任何迟疑,所有人都拿着工具,跟着何连健往山上走去。

    而此时,萧凌已经绕着虎间峰走了很久。

    只是这一次,他的好运用完了,再也没有发现什么珍贵的东西。

    大部分都是些鸡兔子什么的,他也就当小怪用了。

    还好,能猎到一头雪狐狸,萧凌已经很满足了。

    算上宋老七打到的山鸡、兔子,一共十四头,算是大丰收了。

    不管雪狐的价值有多高,光是那些野味,就足以让一家人衣食无忧。

    萧凌特地挑了两头肥头大耳的山鸡作为庆贺。

    清理完河岸,生了一堆火,开始烧烤,没过多久,香味就弥漫开来。

    “小紫,你今日做的很好,这烧鸡就送给你了,好好努力吧。”

    小紫闻着那股香味,咽了咽口水,不停地点头。

    萧凌将一整块烧鸡都分给了小紫,然后便急不可耐地撕扯起一条鸡腿来。

    鸡皮被烘烤成了金黄色,肉质鲜美,肉质鲜美,比起普通的家禽来,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一人一兽,都是大口大口的咀嚼着,似乎连那根鸡腿都能吞进肚子里。

    等萧凌吃完饭,时间已经过了五点。

    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了,他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往山下走去。

    这些东西的重量可不小,起码有数十公斤。

    好在这段时间吃的好,萧凌的伤势已经好了许多。

    不然的话,就算猎杀到了,以他现在的状态,也无法带走。

    萧凌带着一大堆东西往山下走去,路过一片松林的时候,他忽然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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