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阁 > > 鬼骨尸宴 > 第29章  秦啸

“抱歉,我刚刚路上遇见个老同学说了两句话。”
“没事不打紧,我就是怕你没看见我发的消息,不过你们学校门口今天怎么这么堵。”
我将上午学校人工湖里捞出尸体的事情说给了花宴。
“那就难怪了,我说上周来接你的时候还没这么堵么,不过那个学校的人工湖没几条人命带着呢……”
回到迦境的时候,迦境已经有人在等着了。
看样子应该是花宴的老熟人了,不仅有迦境的钥匙,而且还自顾自地坐在茶室里喝茶。
我上下打量了一眼男人。
二十左右岁,墨色牛仔裤,黑色衬衫,衬衫的下摆扎进了裤子里,最上面的两粒扣子散着没系,眉宇间尽是慵懒。
“花花,你真够可以的,喊我过来,然后自己跑了,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了么?”
男人有些嗔怪的说道。
还没等花宴说话,男人瞥见了花宴身后的我,挑了挑眉毛。
“呦,我说的么,怎么舍得把我扔在这里等你这么久,这是出去钓小情郎了?”
花宴直接丢了一记白眼过去。
“秦啸,你早晚死在这张口无遮拦的嘴上,这是宋鹤……”
“啥?姓啥?宋?哪个宋?”
花宴话还没说完,就被秦啸打断,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变得丰富起来。
狠狠地瞪了一眼秦啸,花宴一字一顿地说道,“庆城一共有几个宋家。”
花宴话音刚落,秦啸的目光就在我身上上上下下扫视了好几回。
说实话,以前我还真不觉得我这个姓有什么特别的,但是现在看秦啸的反应,好像还挺厉害。
因为片刻过后,秦啸收起脸上那副吊儿郎当的表情,微微颔首对我说了句,“抱歉,是我失言了。”
“行了,以后还有的是见面的机会,今天先说正事。”
花宴怀里抱着给玲秋办事那天的小陶罐,将红布扯了下去,把陶罐递给秦啸。
秦啸接过陶罐以后先是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然后又将自己的掌心摩挲了罐身一圈。
“都处理干净了?”秦啸抬眼询问道。
“恩,当天怨气就散了,都是无辜可怜的孩子,你送他们一程吧。”
秦啸点了点头,然后从裤子兜里掏出了两张符贴在了陶罐口。
“行,不算什么大事,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走了。”
说完秦啸抱着那个陶罐就离开了迦境,一身黑色的他迅速地汇入人流中,然后消失不见。
“花宴,那个秦啸他认识我爷爷?”
我特别好奇,为什么秦啸在知道我姓宋以后态度上会有那么明显的转变。
“走阴阳的,看风水的,但凡是吃冥事这碗饭的,哪个不认识你爷爷?”
花宴说这话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在那夸张,直到很多年以后,我再想起她这句话的时候,才发现花宴还是说得太保守了。
“那个秦啸也是看风水的?”我又好奇地朝刚刚秦啸离开的方向看了看。
毕竟秦啸给我的感觉,和那些印象里的风水先生不太一样。
不过也不好说,就好比爷爷,好比花宴,如果不是他们亲口告诉我,我还真不相信他们是干行的。
“你说秦啸啊,他不是风水师,湘西秦家人。”
“湘西秦家?”
“恩,赶尸人知道么?湘西一脉,巫蛊术,赶尸术,秦啸是秦家现任家主。”
赶尸!巫蛊!现任家主!
每个字带给我的震撼都不言而喻。
“花宴,我想问问你啊,就是干你们这行的,都显得这么年轻么?”
我的话问得花宴一愣,随即她就笑了起来。
“也不算是吧,就是秦啸本来也没比你大几岁,秦啸的妈妈是蛊王独女,爸爸又是秦家掌舵人,秦啸五岁就能以竹笛御尸,天赋极高。”
听着花宴的话,我脑子里开始不断回想刚刚秦啸的模样,人不可貌相这五个字,在此刻具象化了。
“那你刚刚把陶罐给他,还让他送他们一程是什么意思?”
花宴看了我半晌没有说话,但是眼里有些纠结,虽然我不知道她在纠结什么,可花宴一定有她的道理。
“如果不能说的话,也没关系的。”
花宴摇了摇头,视线停在了我胸前那个平安扣的位置,像是在做着什么样的决定。
“没什么不能说的,那个陶罐里装的都是玲秋害死的孩子,横死之人不入轮回,那些孩子又在死之前遭受到了极大的痛苦,所以怨气很强,虽然不至于变成恶鬼,但是有一句话说得好,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所以那天我将那些孩子的魂魄聚在一起,又让玲秋给他们血祭,磕头,化了他们的怨气,现在让秦啸把他们带走,下个月初一送他们去轮回。”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难怪那天玲秋给花宴磕头的时候,花宴没有躲开,而是抱着那个陶罐在那站着。
原来玲秋不是在给花宴磕头,玲秋实在为了那些死在她手上的孩子们磕头谢罪。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还在想花宴和我说的那些话。
横死之人不入轮回,每天都会经历一次临死前的痛苦。
他们都还只是孩子啊,因为别人的欲望,遭受到了灭顶之灾,希望下辈子能平安喜乐吧。
可能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最后索性干脆从床上起来去了书房。
看见花宴书房的时候,我真是吓了一跳,这到底是书房,还是图书馆啊……
一整面墙的通体书柜,上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我走近看了看,书的种类很多,而且很杂,年限跨度也很大。
有泛黄的古书,还有最新版的言情小说。
农业、工业、畜牧业、历史、情感、人文、地理……
基本上能想到的分类,在花宴的这面书墙上都能找得到。
真是看不出来,花宴是一个这么喜欢看书的人。
书架上有一本绿色的封皮没有名字的书,引起了我的注意。
因为这本书的页脚磨损得有些厉害,字也不是印刷体,更像是手抄卷。
很多字都是繁体字,读起来有些吃力,可只是简单看了两眼这本书就挑起了我的兴趣。